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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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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 注册号  类  商标文字 商标权利人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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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7994  33  孝感米酒  孝感市麻糖米酒行业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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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7995  29  安福  安福县火腿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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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7999  29  古田银耳  古田县食用菌办公室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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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7996  30  五常  五常市大米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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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7997  30  古丈毛尖  古丈茶业发展研究中心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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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8000  5   柘荣太子参  柘荣县太子参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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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7993  31  金乡大蒜  金乡大蒜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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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21  1607998  31  建宁通心白莲  福建省建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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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21  1511897  30  安吉白茶  安吉县农业局茶叶站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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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21  1511898  5   中宁枸杞  中宁县枸杞生产管理站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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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21  1511899  31  衢县椪柑  浙江省衢县椪柑技术开发中心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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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3  33  绍兴黄酒  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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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4  33  绍兴黄酒  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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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7  29  新昌小京生  新昌县小京生花生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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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93  29  龙游小辣椒  浙江龙游小辣椒产业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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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9000  29  涪陵榨菜  涪陵市榨菜办公室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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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2  30  郫县豆瓣  成都市郫县食品工业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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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91  30  安溪铁观音  安溪县茶叶总公司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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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92  30  安溪黄金桂  安溪县茶叶总公司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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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1  31  荔浦芋  荔浦县名特优农产品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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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5  31  度尾  仙游县度尾镇文旦柚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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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6  31  新昌小京生  新昌县小京生花生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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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8  31  平和琯溪蜜柚  福建省平和琯溪蜜柚发展中心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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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89  31  黄岩本地早  台州市黄岩区果品产销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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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90  31  黄岩槾桔  台州市黄岩区果品产销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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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94  31  漳州芦柑  漳州市果业发展中心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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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1  1388999  31  哈密大枣  哈密地区大枣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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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28  1299950  21  景德镇  景德镇陶瓷协会  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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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28  1299949  30  小站稻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使用管理规则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条2款)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据此,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的不同特定品质,保证商品“质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也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与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

  原产地名称与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因此而知,中国法律、法规将原产地名称或标志纳入证明商标保护范围。

原产地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标志中的一种,《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卫斯本协定》中的定义为:“原产地名称系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名,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是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

  中国作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承担了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义务,但由于中国目前尚无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专门立法,地名-般不能作为普通商标注册,如何保护原产地名称-直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现在随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通过证明商标对原产地名称进行保护已成为一种现实。

  原产地名称正如上面定义中所言,首先是一个地名,又不是普通的地理名称意义。只有当一个地名与某一商品联系起来,其商品的特定品质完全取决于当地的地理因素,包括当地的土壤、气候以及传统工艺时,该地名才是这一商品的原产地名称。例如 法国的CHAMPAGNE (香槟)和COGNAC(干邑)都是法国地名,因当地的环境因素其盛产的葡萄不同于别地生产的葡萄,加之当地几百年形成的传统工艺,其生产的葡萄酒具有特定品质,所以“香槟”和“干邑”是“葡萄酒”的原产地名称。

又如 “上海”是个地名,目前各地市场上的化妆品多数产于“上海”,上海只是这些化妆品的产地,“上海”这个产地的自然因素不能决定“化妆品”的特定品质。所以“上海”不是生产“化妆晶”的原产地名称。

   原产地名称是该地的生产、制造、加工者的共同财产,当地人只要符合规定的工艺标准,其生产、加工的商品达到“特定品质”,在依法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

   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土特产甚多,其特定品质大多由当地气候环境因素及传统工艺所决定,这其中不少可以作为原产地名称申请证明商标的注册受到保护。

  一个地名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在其指定的商品上是否构成原产地名称,由商标局依事实而认定。

  官方标志与检验印记    官方标志和检验印记在国家经济生活中起着维护秩序的重要作用,这些标志的使用直接受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采用灵活的做法,只要该标志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受《商标法》和有关法规双重保护。也可以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只要经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审查注册程序中就予以保护,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18条中规定的“官方标志”在中国主要是指认证标志,如“方圆”标志。根据《标准化法入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对于冒用认证标志的,可依《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这样的标志,由于已有完整的管理体系,若再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由他人注册,则必将会与认证标志的管理发生矛盾,不利于维护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统一性。所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这些官方标志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官方标志与检验印记如果表明来自某一团体组织的,适用集体商标予以商标注册的专用权;如果表明某产品或服务具有特定品质的,适用证明商标予以商标注册的专用权,其注册、使用和管理均应遵照《商标法实施细则》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1. 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有法人资格,且具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 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细则》规定提交中清。
  4. 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 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 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除与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一样,必须提供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的法律文书证件外,还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其指定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主管部门一般指中央或省级以上的业务主管部门。

  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社团组织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等。 2.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该商标证明的内容简介(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5.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6.委托或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7.收取商标使用费及费用数额。
8.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9.使用权的丧失。
10.使用权不可转让。
11.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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